四川首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在线咨询
微信

微信扫一扫

长按二维码关注微信加好友

24小时服务热线13330994489

首创知识产权代理“LUCK SHOE GARMENT”驳回复审-胜诉

发布时间:2018-07-16 14:33

近日,首创知识产权收到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第21991170号“LUCK SHOE GARMEN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由首创知识产权代理的四川省大运水鞋业有限公司 第21991170号“LUCK SHOE GARMENT及图”商标“(以下简称驳回商标)驳回复审获得胜诉。

本案的难点在于论述驳回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由于驳回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近似程度较高,因此,其获得初审的难度极大。首创知识产权代理在向商标申请人了解了驳回商标的详细使用情况以后,认为此商标由于经过长期的使用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完全能和引证商标从市场的角度上予以区分,首创知识产权代理人就这一观点在复审材料中予以了详细的阐述,并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加以佐证,使得商标评审委员会接受了首创的复审意见,对驳回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是申请人根据企业文化、行业特点,独创设计的,具有显著性和高度识别性,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理应予以初审公告。

《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复审理由从以下几点出发:

一、申请商标是申请人所独创的,具有强烈的显著性和可识别性,依法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4标识不近似,二者共同使用不会产生混淆误认的可能性,未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近似,理应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三、申请商标如果不被核准注册,将会给申请人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并抑制市场主体积极性,造成不良后果。

四、申请人申请“LUCK SHOE GARMENT及图”商标是出于其申请人的品牌文化,品牌经营理念,保护申请人品牌的目的。

 

本案引证商标


(1)从商标的构成要素来看: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构成要素存在本质的区别,相关公众看到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能够凭借不同的构成要素将两者区分开,不会造成混淆误认。

(2)从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来看:

显著部分在商标给人的整体印象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因此在判断商标近似时应占有更大的权重。

可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不同,相关公众在认读时的要素不同。因此就显著识别部分来看,两者具有明显的差异,不会造成混淆误认。

首创代理申请人在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的十五日内,依据《商标法》的相关法条向商评委提出了复审申请,并在依据《商标审查审理条例》中的相关条例,主要从识别度、具体含义、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三个月内提交了补充理由以及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

☆商评委裁定:

经过【首创】律师对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义、音、形等方面不近似的进一步阐述,最终商标评审委员会通过了申请人的复审。

 

 

结   语

 

本案中,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用在指定服务上具有强烈的显著性,申请商标经过宣传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形成稳定的市场秩序,其与引证商标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近似,依法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本案的胜诉,体现了首创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案件的丰富代理经验和扎实的商标法律专业基础。首创专注于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将进一步为客户的知识产权保驾护航,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每一个问题,解决客户知识产权问题。

对于驳回复审,我们首创,一般在代理客户的驳回复审案件时,都是聘请具有经验的“老人”来针对申请商标与引证商的不同点,从义、音、形等方面做详尽的比对,例证不同。商标是否被驳回,主要取决于商标是否近似,只要能证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具有区分性,那么通过驳回复审是没问题的。谁的商标还没点特色了,是吧?

有些朋友可能要说,我可以前期审查啊。首创在给客户代理注册时,在注册前也是会进行全类别的检索的,但是,有个【盲期】大家知道不?就是,在一个商标申请的形式审查阶段,任你十八般武艺样样俱全,你也是搜不着它。形式审查最多三个月呢,你咋能保证在你提交申请前的三个月没有相同近似的?

因此,最靠谱的还是驳回复审。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

版权所有© 四川首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蜀ICP备17034439号    技术支持: ©上朴智能建站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