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在线咨询
微信

微信扫一扫

长按二维码关注微信加好友

24小时服务热线13330994489

双线并行,首创第79943808号“瑾洲”商标驳回复审案件成功!

发布时间:2026-01-08 09:06

       首创专业从事国内外专利、商标、著作权、认证、项目申报(高企、双软、启动资金)及知识产权疑难案件(专利加急授权、商标风险代理)等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与咨询的服务机构。首创一直秉承“客户为本、专业为先”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快捷、优质的专利、商标、著作权、认证、项目申报等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首创根据各型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整体解决方案。

“瑾洲”商标图样




案件概述


       申请人委托四川首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方简称:首创)代理“瑾洲”商标,进行驳回复审申请。

       首创团队整理案件资料,并且对商标局驳回其第79943808号“瑾洲”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商标申请复审。商标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案件审理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3052956号“瑾州小串”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撤销。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撤销,故该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如下: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案件启示

 

  1. 迅速响应
    客户委托后,我方团队立即启动商标检索。面对驳回通知,迅速反馈并制定应对方案。
  2. 精准出击
    经分析,锁定引证商标的“撤三”突破口。果断采用 “驳回复审 + 撤三”同步进行的策略。
  3. 首战告捷
    撤三申请成功,引证商标被撤销,为复审扫清核心障碍!第一时间与客户分享喜讯。
  4. 最终胜利
    12月22日,我们收到了《驳回复审决定书》,客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

      我们用专业和效率,为客户扫清商标路上的阻碍,保障其核心品牌资产。




商标相关附件如下

驳回复审决定书



撤三决定书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产品和市场推广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老板们想要了解更多商标的多种类型案件问题,快来首创了解更多详细资料,如果你有关于项目申报(高企、双软)、知识产权、工商财税、相关问题,都可以联系首创。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

版权所有© 四川首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蜀ICP备17034439号    技术支持: ©上朴智能建站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