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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首创,商标无忧!立即解锁商标异议答辩喜讯密码

发布时间:2025-12-11 09:15

       首创专业从事国内外专利、商标、著作权、认证、项目申报(高企、双软、启动资金)及知识产权疑难案件(专利加急授权、商标风险代理)等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与咨询的服务机构。首创一直秉承“客户为本、专业为先”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快捷、优质的专利、商标、著作权、认证、项目申报等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首创根据各型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整体解决方案。

“香月到家”商标图样




案件概述


       

       异议人对被异议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912期《商标公告》第80271202号“香月到家”商标提出异议申请,被异议人委托四川首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方简称首创)代理“香月到家”商标进行异议答辩。

       商标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委托首创团队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案件审理


  

      根据当事人委托首创团队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香月到家”指定使用于第44类“疗养院;饮食营养指导”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1645963号“香榭到家CHAMPSHOME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4类“饮食营养指导”等。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致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案件结果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标局决定:第80271202号“香月到家”商标准予注册。


案件启示


       商标注册遇异议?别慌!今天带大家快速看懂这起案件的关键信息点

       答辩两点:1.商标差异显著2.无混淆风险

       商标局结果:“香月到家”商标准予注册,异议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

        这次异议答辩胜利意味着什么?

       1.客户商标使用得到权益保障。

       2.消除注册障碍,客户可持续推进后续市场布局与品牌推广。

       首创团队从案件分析到答辩策略,精准破解异议答辩难题;践行专业服务的承诺,为企业知识产权保驾护航。

       如果大家的商标品牌也面临商标注册、异议答辩等难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咨询,或私信联系我们!



商标相关附件如下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产品和市场推广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老板们想要了解更多商标的多种类型案件问题,快来首创了解更多详细资料,如果你有关于项目申报(高企、双软)、知识产权、工商财税、相关问题,都可以联系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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