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13330994489
首创专业从事国内外专利、商标、著作权、认证、项目申报(高企、双软、启动资金)及知识产权疑难案件(专利加急授权、商标风险代理)等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与咨询的服务机构。首创一直秉承“客户为本、专业为先”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快捷、优质的专利、商标、著作权、认证、项目申报等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首创根据各型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整体解决方案。
“瑞云康养 RUIYUN WELLNESS及图”商标图样

案件概述
申请人委托四川首创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简称:首创)代理“瑞云康养 RUIYUNWELLNESS及图”商标。并且对商标局驳回其第78017182号“瑞云康养RUIYUNWELLNES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商标局申请复审。商标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案件理由
申请商标源自申请人字号,与申请人之间存在紧密的指向关系,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3533766号“瑞云管理学院”商标、第47347390号“瑞云垂钓基地”商标、第49024610号“瑞云冷链RUIYUNCOLDCHAIN”商标、第57345308号“瑞云楼”商标、第76924979号“瑞耘”商标、第77332120号“瑞云龙舟 RUIYUN DRGON BOAT”商标、第75551800号“张至云瑞”商标、第57485251号“图形”商标、第3223382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九)区别明显,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一、六、九权利状态尚不稳定,恳请暂缓审理本案。申请商标作为申请人的核心品牌,已进行了大量宣传使用。
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案件审理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一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商标局撤销注册,该撤销决定已生效。引证商标六已被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该驳回决定现已生效。引证商标九在教育;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服务上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商标局撤销注册,该决定暂未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丧失商标专用权,引证商标六已被驳回,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八、九在构成要素、整体印象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别,未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教学;职业再培训服务与引证商标二至五、七核定使用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未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至五、七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故上述商标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除教学;职业再培训以外的服务与引证商标二至五、七核定使用的视频制作等服务在消费对象、服务的内容等方面较为接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至五、七同时在上述类似服务上使用容易造成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上述商标已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产生足以与引证商标二至五、七相区分的显著特征,从而不致与引证商标二至五、七相混淆。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教学;职业再培训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案件启示
案件核心
结果:重要商标服务确权成功
策略:清除权利障碍+ 精准服务切割
制胜关键
清除障碍:通过“撤三”程序,成功使三件引证商标失效。
精准切割:紧扣《类似服务区分表》,成功论证“教学、职业再培训”与引证商标服务不类似,确权成功。
近似理由:有效论证与部分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为确权铺路。
首创策略
多程序并行:驳回复审与撤三同步推进。
证据支撑:提交品牌使用、版权等有力证据。
案件价值
1.核心教育服务确权,保障主营业务。
2.清除引证商标,展现综合维权能力。
3.服务切割策略有效,最大化客户权益。
商标相关附件如下
撤三决定书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产品和市场推广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老板们想要了解更多商标的多种类型案件问题,快来首创了解更多详细资料,如果你有关于项目申报(高企、双软)、知识产权、工商财税、相关问题,都可以联系首创。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