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13330994489
首创专业从事国内外专利、商标、著作权、认证、项目申报(高企、双软、启动资金)及知识产权疑难案件(专利加急授权、商标风险代理)等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与咨询的服务机构。首创一直秉承“客户为本、专业为先”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快捷、优质的专利、商标、著作权、认证、项目申报等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首创根据各型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整体解决方案。
“杜枚”商标图样
案件概述
异议人委托四川首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简称:首创)代理“杜枚”商标,并且于对被异议人时兴伟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96期《商标公告》第77819713号“杜枚”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案件审理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杜枚”指定使用于第33类“白酒;葡萄酒”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584388号“杜牧及图”、第73602947号“杜牧”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33类“白酒;烧酒”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商品功能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犯其字号权,以及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相关规定缺乏事实依据,商标局不予支持。
案件结果
案件启示
⚖️回顾案件制胜关键:
✅ 精准锁定商标近似性
"杜枚"vs"杜牧"文字构成、整体外观高度近似
✅ 商品类似性论证
双方均涉及白酒等商品,功能用途完全相同。
✅ 混淆可能性判定
易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
🎯 首创专业策略:
多维度商标比对分析
完善在先权利证据链
精准适用《商标法》第三十条
💡 小贴上:
商标监测要抓早抓小
近似商标及时异议
建立品牌防御体系
找专业的代理服务
商标相关附件如下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产品和市场推广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老板们想要了解更多商标的多种类型案件问题,快来首创了解更多详细资料,如果你有关于项目申报(高企、双软)、知识产权、工商财税、相关问题,都可以联系首创。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