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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团队巧筑第71515100号“天才口袋”商标防线,赢得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1-07 13:50

       首创专业从事国内外专利、商标、著作权、认证、项目申报(高企、双软、启动资金)及知识产权疑难案件(专利加急授权、商标风险代理)等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与咨询的服务机构。首创一直秉承“客户为本、专业为先”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快捷、优质的专利、商标、著作权、认证、项目申报等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首创根据各型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整体解决方案。

“天才口袋”商标图样




案件概述


       异议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异议第71515100号“天才口袋”商标。被异议人深圳市未米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首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简称:首创)代理第71515100号“天才口袋”商标案件,并在2024年2月20日对商标局作出商标异议答辩。
     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52期《商标公告》提出异议,商标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案件审理

     

       被异议商标“天才口袋”指定使用于第28类“游戏机;玩具模型;视频游戏机;玩具机器人”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3854870号“小天才”、第61229940号“小天才优选”等商标指定使用于第28类“智能玩具;游戏器具;玩具手表”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虽属类似商品,但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如予并存使用在类似商品上,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损害其在先商号权,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商号文字构成尚有差异,因而未侵犯异议人的商号权。


案件结果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标局决定:第71515100号“天才口袋商标准予注册。


案件启示

       


      在代理第71515100号“天才口袋”商标中,首创团队通过丰富经验和商标检索软件进行商标筛选。成功为客户规避了商标的近似率。在激烈的商标异议和复杂的商标审查过程中,首创团队凭借卓越的专业答辩能力和维护客户商标品牌,成功为“天才口袋”品牌筑起坚实的商标防线!第71515100号“天才口袋”商标,在众多挑战中脱颖而出,准予注册!这不仅是对“天才口袋”品牌价值的认可,更是对首创团队专业实力的肯定。

      首创团队以匠心精神,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让“天才口袋”在市场上独树一帜。


商标相关附件如下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产品和市场推广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老板们想要了解更多商标的多种类型案件问题,快来首创了解更多详细资料,如果你有关于项目申报(高企、双软)、知识产权、工商财税、相关问题,都可以联系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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