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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技术改造、新增投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申报开始啦!-首创云带您关注

发布时间:2021-03-30 16:04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市2021年技术改造、新增投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改造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

       在我市66个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重点支持“5+5+1”重点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发展方向,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设备投资达500万元(含)以上,近两年备案(2019年1月1日以后备案)并竣工投产(2020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之间竣工投产)的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

       支持标准:

       1.按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含)—2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2亿元(含) 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2.若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于或等于50%,按固定资产投入的5%核定相应补助;若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小于50%,按设备投资额2倍的5%核定相应补助。       二、新增投资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

       本土民营企业在我市66个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新增投资,重点支持“5+5+1”重点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方向,2019年11月28日后签订投资协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同时,对于2020年按照《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要求申报并通过审定,已获部分补助资金支持的新增投资项目,若需兑现剩余投资补助资金的,可一并申报。

       支持标准:

       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三、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申报申报条件:

        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2019年7月1日后从市外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重点支持“5+5+1”重点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方向,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同时,对于2020年按照《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要求申报并通过审定,已获部分补助资金支持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若需兑现剩余投资补助资金的,可一并申报。

支持标准:

       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申报时间:2021年4月30日
       咨询电话:13330994489

       首创云是一家专业从事国内外项目申报、工商财税、商标、著作权、认证、及知识产权疑问案件(商标风险代理、版权极速下证)等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与咨询的服务机构。首创云一直秉承“客户为本、专业为先”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快捷、优质的项目申报、商标、著作权、认证、等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首创云根据各型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整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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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有项目申报(高企、双软)、知识产权、工商财税等相关问题,都可以联系首创云。

       信息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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