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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一申请发明专利就提前公布?知道它的利与弊吗?

发布时间:2019-07-12 10:29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不过大部分客户也会疑问,专利不是尽量保密得好吗?为什么还要提前公开呢?从社会角度考虑,提前公开发明专利申请是十分有利的。当然,提前公开发明专利申请也是有利弊的。首创知识产权小编就为大家解答,同时科普下发明专利公布时间。


提前公布的适用对象

只有发明专利申请能提前公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都不能提前公布。发明申请人提出提前公布声明不能附有任何条件。

提前公布的时间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知识产权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所以发明专利申请一般是在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布。由于专利公报是定期出版,加之公报版面的限制,特别是我国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知识产权局审查人员有限,还有审查环节上的原因,此项工作有时也可能推后。


提前公布的“利”

1、获得更长的临时保护期,从而避免了可能的损失。

2、避免竞争对手就相同或类似申请在国内外获得专利权。

3、缩短审批时间,早日获得专利权,因为根据专利法规定,只有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才能进入实审程序。

提前公布的“弊”

1、专利申请技术一旦公开,就成为现有技术,申请人丧失了主动撤回专利申请的机会。

2、提前公开使竞争对手了解专利申请技术的时间提前,更早地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不利于专利申请人的竞争地位。

3、提前公开虽可早日获得临时性保护,但在获得专利权之前,不能获得充分的、有效的法律保护。

4.不适用于还有后续研究的专利申请

所以,大家在申请发明专利的时候,是否提前公布,我们要左右权衡利弊,按照自身的情况进行确定是否公开,而不是一申请发明专利就要求提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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