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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成都高新区瞪羚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1 14:22

成都开展2018年度成都高新区瞪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申报对象

  工商、税收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内,属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数字文创等新经济领域;非大型央企、分公司、销售贸易公司、外企生产基地;无违法记录、重大负面报道;非高污染低产出行业企业。

申报标准

  成都高新区瞪羚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年爆发式增长: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或利润1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300%以上;纳税保持相应增长。

  三年复合高增长: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或利润100万元以上,且连续2年增长30%以上或3年复合增长20%以上;纳税保持相应增长。

  五年连续增长: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或利润100万元以上,且5年连续增长10%以上;纳税保持相应增长。

申报办法

  (一)申报流程

  流程一:线上填写申报书

  登录服务平台,根据要求填写企业相关信息。

  流程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导出的已经填报好的申报书(含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均需加盖公章);

  2.企业情况介绍(加盖公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1年爆发式增长瞪羚,提交2年(2016-2017)财务审计报告;申报3年复合高增长瞪羚,提交4年(2014-2017)财务审计报告;申报5年连续增长瞪羚,提交6年(2012-2017)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机构以四川省财政厅公布的审计机构为准;财务审计报告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5.无违法记录、行为申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纸质材料一式5份,需按顺序胶装成册;

  2.申报材料书需注明企业名称及申报材料类型,例如:xx公司2018年成都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申报材料(一年爆发式增长瞪羚);

  3.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申报时间

  各企业需于2018年12月2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书填写,并将纸质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五份)统一报送到高新区管委会。

其他事项

  经认定的成都高新区瞪羚企业可申请《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深化产业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中的有关支持和服务。


来源:科技与新经济发展局#四川首创知识产权编

详情咨询电话:028-64355382

网址:www.scshouchu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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